1月15日—17日,我市代表吉林省接受了国家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国家核查组重点对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基础性工作、河湖管理保护成效6个方面进行考核验收评估,并抽查了浑江区、抚松县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
国家核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质询交流后,认为白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序,工作创新,整体工作进展顺利,对应国家2018年6月底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工作要求,白山市提前6个月完成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巡河,察看解决问题,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推行河长制的决心。各项工作的部署安排,贯彻落实了中央的要求,基础性工作进展速度较快,河湖保护管理成效显著,水环境改善明显,白山市河长制工作符合国家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技术要求。
国家核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全面统筹推进河长制各项任务,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和水生态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