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全面建立河长制考核验收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白山市河长制工作市级验收制度》的规定,市河长办组织由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作为验收考评组长单位牵头,带队3个考核验收评估工作组,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评估验收。
12月6日至9日,3个考核验收评估工作组分头对6个县(市、区)进行考核验收评估。考核验收评估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或抽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等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和相关河流进行实地查看,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打分,并形成考核验收评估报告。考核验收评估后,对县(市、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跟踪督办。
通过此次考核验收评估,对各县(市、区)的河长制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更好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河长制各项工作,为迎接省级考核验收评估组的到来做好充分准备。